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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校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探索建立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新机制,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2021年将继续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⒈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凡符合设立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均可申报。

  ⒉申报时须提交《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和《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附件2和附件3)。

  3.2021年拟资助建设联合培养基地8-10个,研究生院将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立项,批准立项的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院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4.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研究生院每年对立项基地的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予以持续支持。

  5.每个立项的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共3万元,按年度拨付,每年拨付1万元。2021年还将继续资助2020年、2019年立项建设的联合培养基地的二期、三期资助经费,每个项目1万元。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建设联合培养实务课程、其他管理工作等。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6.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申报1个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期满的联合培养基地经评估合格后可根据建设需要再次申请。各单位应制定联合培养基地培育和建设计划,于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xwb@cupl.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旧1号办公楼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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