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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程序及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人员基本条件

1、已取得我校研究生课程班或同步进修结业证;

2、在资审有效期内(资审通过之日起5年之内)通过申请专业校内学位课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

3、学院选修课考试、校内学位课考试或全国统一考试中,通过最后一门考试的时间在1年半之内(即2019年10月(含)之后通过最后一门考试)。

4、符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相关条件。

注意:首次答辩未通过申请二次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直接与答辩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无需向学位办公室再次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二、答辩资格审核程序

申请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应先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再到现场进行人工审核。

(一)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月22日。

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符合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未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提交答辩申请者,一律不予以办理。

(二)研修班课程缴费凭证提交研修班办学单位

凭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月22日

缴费凭证内容:缴费备案号、缴费发票或缴费记录截图

符合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研修班课程缴费凭证提交至研修班办学单位。未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一律不予以办理。

(三)现场审核答辩资格

审核时间:2021年3月3日至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审核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25教室,电话:010-58908427。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夹放在《确认表》首页。

以下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提前将其中一份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务必确保材料齐全。折叠大小要求:不露出《确认表》即可。另外一份备用,审核现场学位办将再提供一份《确认表》(详情见本通知第三项),申请人现场粘贴、填写。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含已经粘贴在《确认表》中的1份,下同):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办理时长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D.部队院校所颁授学士学位获得者,查询和认证服务请与全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国防科大,可打0731-84572520咨询)联系并出具。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2份:要求不少于2000字,独著。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

(6)课程班结业证复印件2份: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7)学院选修课考试成绩单原件2份:由办班学院签发,需符合学校培养方案要求。具体向办班学院咨询、领取,加盖学院公章有效。粘贴在《确认表》相应位置。

(8)校内学位课考试成绩单2份:学位课成绩审核当日到学位办公室申请打印,其中2份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另外2份自留备用。

(9)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2份:“全国平台”内自行打印。

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办理。

注意:6门校内学位课考试和2门全国统考成绩均可在“全国平台”查询。已经通过校内学位课考试,但在“全国平台”上查询不到成绩的考生可于1月26日前发送邮件至:tdxl@cupl.edu.cn,邮件以“缺少考试成绩”为主题,内容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缺成绩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号。如复核属于登记遗漏的,学位办将于1月28日统一在平台上予以补录。

3、缴纳费用

现场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12000元(仅接受微信扫码支付,不收取现金、不能刷卡支付)。

4、答辩登记

在学位办办理完答辩资格审核手续并缴费后,申请在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相关专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分别到法学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A501)、国际法学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A511)、刑事司法学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B415)、证据科学研究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A714)办理答辩登记事宜;申请在民商经济法学院相关专业进行答辩人员无需到学院登记,具体事宜见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接受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时间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

上述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三、关于提供两份《确认表》的说明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服务质量与管理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研究生院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后一个月内,一份由学校存档、另一份由申请人本人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参加2021年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者,须现场补领一份《确认表》,并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四、申请2021年上半年参加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学校2021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2021年3月10开始。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通知《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网址: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CFBA6CC315F219B),并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ms.cupl.edu.cn/)进行学位申请相关操作,同时,应积极关注申请答辩学院相关通知要求。

五、特别提示

1、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出具校内学位课考试成绩单及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手续。答辩资格审核并不特意针对本学期的论文答辩。

2、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2门国家统考和6门学位课考试)。

3、通过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后1年半之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以上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请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及申请答辩学院要求,妥善安排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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